近日,被執行人張女士的房產以244.8萬元拍賣成交,溢價49.6萬元,溢價率達16.27%。據了解,該案為全市首例“法院+公證+資產處置平臺”執前財產自行處置案例,此次拍賣也實現了雙方當事人共贏,是龍崗法院秉持“如我在訴”理念,探索“法院+公證+資產處置平臺”執前財產自行處置方式,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縮影。
探索新的財產處置方式
據介紹,涉張女士的執行案件緣于一宗民間借貸糾紛案,龍崗法院經依法調解,該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告舒某應向原告張先生支付本金及利息179.4萬元,被告張女士作為被告舒某的擔保人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案審理中,龍崗法院依原告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對兩被告名下財產予以查封。民事調解書生效后,兩被告未履行支付義務,張先生向龍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擬對已查封的張女士的房產進行變現。
為了爭取查封財產變現效益最大化,龍崗法院聯合有關公證機構與阿里資產共同探索“執前財產自行處置”方式,使查封財產變現實現效率效果雙優,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
提高變現價值和效率
在該執行案進入強制執行之前,經執行法官全面評估,認為該案所涉及財產符合該處置方式相關要求,遂立即啟動該方式,在法院的主導下,公證機構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簽訂《資產處置服務協議》。隨后,公證機構與阿里資產對接,將張女士的房產進行公開拍賣。在房產拍賣過程中,公證機構積極從中協調,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阿里資產充分發揮平臺優勢吸引了許多意向購買人,同時張女士積極配合制作全景VR,并配合現場看房,保證房產順暢交付。
在相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房產以溢價49.6萬元的理想價格成交。成交款項在公證機構的監管下順利支付。該案承辦法官隨即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審查確認,確保既切實維護雙方權益,又不損害其他可能的債權人的利益。
據執行法官介紹,此次“法院+公證+資產處置平臺”有機結合的“執前財產自行處置”方式,不僅有利于提高張先生的受償率,使其勝訴權益得以及時足額實現,而且使張女士避免了利息及違約金的進一步損失。與此同時,由于在強制執行之前啟動“執前財產自行處置”,使得變現周期大為縮短,有利于促進法院提高執行質效、節約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