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太原市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新聞發布會,就太原市商品住房如何“以舊換新”深度解讀。
據介紹,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賣房人(換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舊房),將房屋(舊房)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掛牌出售且標注“以舊換新”字樣,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參加本次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目前,按照省住建廳《山西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取消各類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市民購買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
具體操作流程:如果達成置換意向后,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鎖定新房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同時,換房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舊房優先出售協議》,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
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可以享受中介服務費減免和最優的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一是享受中介服務費的減免。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優先推廣舊房,縮短舊房出售周期,并對換房人減免中介服務費。換房人在“換房期間”需要租賃住房周轉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也將對換房人降低租賃中介服務費。二是享受最優的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將給予換房人及舊房源購房人當前市場最優的貸款利率優惠。針對換房人,可優先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商業銀行配合做好“帶押過戶”業務;針對舊房源購房人,商業銀行將提供“綠色通道”,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加快放款速度。
對于已簽訂“以舊換新”業務服務協議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內,換房人成功出售舊房的,按約定時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舊房未能出售的,換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約定解除新房意向協議、退還意向金,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太原市鼓勵支持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收購居民二手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安置周轉房,通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對參與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適當上浮。鼓勵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為換房者提供優質服務,合理降低費用,積極引導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目前,市房產局指導房地產經紀機構為市民們提供全程協助,從舊房出售、手續辦理,到新房選購、簽約,每一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確保市民們能夠享受到貼心、便捷的服務。同時,還與金融機構展開合作,為市民們提供靈活的金融解決方案,幫助大家解決資金方面的后顧之憂。同時鼓勵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舊房源后改造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鼓勵開發企業通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
下一步,太原市房產局將保交房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保交房攻堅戰項目工作臺賬,細化落實處置路徑,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分類化解項目風險,確保2024年底前完成保交房目標任務。:截至目前恒大十二個項目已基本交付,重點、難點項目順利復工,切實保障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此外,市房產局也將加大政策研究力度,重點是用好中央、省各類優惠政策,按照“政府搭臺、企業讓利、百姓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預計在10月中下旬組織開展商品住房團購展銷會。同時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結合自身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商品房促銷活動,通過采取團購折扣、送家具家電、送車位或車位折扣、減免物業費等優惠讓利措施,推動住房銷售與家裝、家電、家具、汽車等消費聯動,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購房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