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購物、美容、健身,甚至泡溫泉的過程在互聯網同步直播,沒料想,自己也能成為被數萬人在手機里觀看的主角。
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之前的書信往來,到現在的即時通訊,從之前的敲鑼打鼓招攬生意,到現在的熒幕廣告循環播放等等,都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更加豐富多彩。
![“被直播”的煩惱如何化解?](http://www.1jiwang.com/uploads/image/2024/0503/144P12O60.jpg)
然而近期卻有不少網友反映“在用餐的過程中變成了飯店直播招攬生意的主角,著實讓人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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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反映的親身經歷
還有的網友反映“某溫泉度假村為了從網上吸引游客,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顧客正在泡溫泉的畫面直播的出去,更讓人氣憤的是直播全過程未打碼。”其中的受害者“婷婷”(網友化名)也遭遇到了此情況,自己在泡溫泉的過程中被商家直播,被家人看到提醒才知道,她找到商家反映,商家最終將包含她的視頻進行了刪除處理,事后商家依舊進行直播行為,想想著實讓人后怕,今后再也不敢去這個店進行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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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直播相關圖片
其實,商家進行網絡直播,無非是為了打造身臨其境的觀場感,通過實時展示產品、服務,達到招攬生意的效果,這件事本無可厚非。但是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網絡直播,無疑是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商家這樣的行為會讓消費者感到反感,進而影響消費者的選擇。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公開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權將面臨法律責任。今年江蘇消保委發布的《2023年度全省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中,也特別提到,“商家未經同意公開消費者視頻,侵犯肖像權需要承擔責任”。
如何才能規范商家的行為,保護好消費者的隱私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一是相關監管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互聯網也并非法外之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轉變以往實地檢查的工作模式,將線上檢查也納入到常態化檢查的過程中,要對各大網絡平臺商家的直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同時也要開設網上舉報監督平臺,發動廣大網友對商家進行監督,發現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的直播行為,要按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約束商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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