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跨入新年,正在大力推進南繁硅谷建設的海南省即推出了種業支持政策。澎湃新聞獲悉,海南省財政廳聯合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出臺《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共計10條具體措施聚焦種業發展堵點難點、支持種業。
《措施》主要分別從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新品種選育、南繁科技成果轉化、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主體發展、種業企業信用資質提升、種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種業企業降低成本和風險、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制、激勵種業企業營收上規模等方面給予了資金支持。
《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開始施行,實施至2025年底,政策所需資金由海南省級財政統籌安排。
其中,在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方面,提出對從國外引進農業種質資源或品種的市場主體,給予開展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費用50%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主體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對通過國家級種質資源圃(庫)、省級種質資源圃(庫)和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的市場主體,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認定后監測合格的給予每年10萬元運行經費資助。
對通過國家級或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認定的市場主體,給予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認定后監測合格的給予每年20萬元運行經費資助。
水產原良種場獎補則按照《加快漁業轉型升級促進海南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執行。補貼主體應為在海南省注冊的市場主體。
例如,在支持新品種選育方面,對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在審定后、非主要農作物品種在登記(認定)或獲得植物新品種權后,單個品種近三年內全國累計銷售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市場主體,給予其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新品種不超過100萬元,按可累計重復原則進行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500萬元;水稻新品種審定后5年內(不限本省注冊市場主體),在海南省內年度推廣面積達到15萬畝的,單個品種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國家審定通過的畜禽新品種(或者配套系)的申報主體,每個新品種(或者配套系)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牛羊)、400萬元(豬)、250萬元(家禽)、200萬元(水產),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500萬元。經國家鑒定通過的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的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每個畜禽新遺傳資源200萬元、蜂蠶新遺傳資源50萬元。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在南繁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措施》支持南繁新品種展示示范,打造省級南繁新品種展示示范平臺。提出對在本省開展南繁新品種展示示范和推廣,展示品種(組合)數量達到30個以上、展示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市場主體,按當年展示相關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畝補貼不超過600元,每個主體補貼不超過200畝。
對入選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符合種業強國戰略并成功實施成果轉化的實體項目,分別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鼓勵農作物集約化育苗,依法繁育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種苗,對近三年銷售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市場主體,給予其銷售額10%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100萬元;依法繁育銷售種苗,近三年銷售額達到4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其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50萬元。
對認定的南繁科研育種及種業CRO給予獎勵,CRO服務業務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時,按相應業務營業收入10%給予補貼,每個檔次僅享受一次,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該《措施》還明確,支持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制。對種業企業用于發展種業相關業務的商業貸款,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予以貼息,每個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指導市縣加強種業項目謀劃,提高項目儲備質量,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種業項目。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引導撬動社會資本加大種業項目投入。
此外,《措施》還將支持種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在并購具有種業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鏈企業時,對首次達到絕對控股權(股權占比超過50%)且并購交易額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種業企業,按照交易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